关于对《镍电解三车间2台阴极液大罐大修(PC)招标公告》及《招标文件》部分条款进行
变更的公告
各潜在投标人:
现对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《镍电解三车间2台阴极液大罐大修(PC)招标公告》及《招标文件》部分条款做如下变更:
1、将招标公告4.1条“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,请于2023年4月24日18 时0分前……”变更为“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,请于2023年4月28日18 时0分前……”。
2、将招标公告5.1条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3年4月24日(截止时间4月24日 18 时 00 分)……”变更为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3年4月28日(截止时间4月28日 18 时 00 分)……”。
3、将招标公告第6.1条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,”变更为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3 年 5 月16 日 9 时 00 分。”
4、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.2.1项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“2023年4月25日……”变更为“2023年4月29日……”。
5、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.2.2项投标截止时间“2023年5月11日……”变更为“2023年5月16日……”。
6、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.1.2项“在2023年5月11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”变更为“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”。
7、招标文件P155中“设备名称:电解阴、阳极液大罐各一台,规格(φ8000X8000)”变更为“设备名称:阴极液储罐,2台,规格(φ8000X8000)”。
8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“阴极液大罐”全部变更为“阴极液储罐”。
其它条款仍执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。
招标人: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